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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05-11-28 12:09:17

一、归档范围

(一)依据性文件材料:包括图纸、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协议书、合同、设计方案、总概算书、有关建设项目的报批文件(包括红线图)、会议纪要。

(二)    基础性文件材料:选址报告、水文、气象、交通运输、供水、供电、地质勘测报告、征用土地书、批准使用土地文件和地界图、地形图等。

(三)    初步设计阶段的材料:初步设计综合概算书、修正书、初步设计说明书等。

(四)施工设计阶段的材料:总平面布置图、管网图、专业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说明书、计算书、概(预)算书、施工方案等。

(五)    施工、竣工交工验收的材料:施工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原材料代用说明书、试验记录、重大技术措施、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报告、重大质量事故记录与分析处理结果、安装试车记录、竣工图、工程质量鉴定、交工验收鉴证单、决算书等;

(六)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和改造、扩建等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一)凡是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和图纸都必须收集齐全,系统整理,按工程专业分别组卷,案卷大小一律折叠成A4纸规格。

(二)归档单位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档案馆共同查对清楚之后,在清单上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备查。

(三)归档份数:一份。

(四)归档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即交竣工蓝图和全部文件材料。三个月内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底图进行立卷归档,翌年第二季度移交厅档案馆。

三、档案的管理

(一)档案馆负责管理基建和技改工程项目的竣工图,及各工程项目自始至终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全部底图。

(二)    综合档案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登记台帐。

(三)定期进行档案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一致。

(四)    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基建管理部门通知档案馆参加验收档案材料,竣工图和文件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系统,档案馆不予签字。

(五)    基建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做好自始至终的档案材料图纸收集整理积累并编制总目录,按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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