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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土资(办)字 [2003] 9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
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局、档案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后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档案综合管理的需要,统一档案的实体分类,实现整理、排架、编目、检索、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在1998年修订的《广东省国土机关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制定了《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广东省国土机关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 《广东省国土资源机关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类目调整说明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续) 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续1) 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