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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档范围
(一)上级业务机关的指示、决定、计划等;
(二)本机关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报告等;
(三)科研课题实施方案、技术资料、阶段性成果、验收报告、鉴定书、用户报告及成果登记表、最终成果;
(四)科技推广、申请专利、文件材料;
(五)科研项目申报评奖材料;
(六)科技会议材料;
(七)任务书、协议书、合同等;
(八)调研、考察、专题技术报告;
(九)试验研究的计划、方案、计算书(包括原材料、设备);
(十)技术攻关、技术工艺条件、规程和操作要点;
(十一)各阶段性小结,试验数成、有价值的原始记录等;
(十二)专题科研成果、经济价值、使用范围的成果、报告、鉴定书,使用单位试用结论;
(十三)试验研究成果报告(包括总结、定型报告、成果汇报材料);
(十四)新技术引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验及专业学术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和图纸由课题负责人按其有机联系(项目)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填写档案材料目录和定量定性分析表。
(二)案卷大小以A4纸规格为准,封面要注明专题名称、编制单位,密级和保管期限、编制日期。
(三)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要齐全、系统、完整,文字材料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染料的笔或复写纸书写。
(四)卷内要有目录和备考表,备考表要认真按栏目填写清楚;
(五)归档单位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移交方与档案馆双方检查核对并签字,各保留一份备查。
(六)归档份数:一份。
(七)归档时间:全部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应及时归档,于翌年第二季度移交厅档案馆;
三、档案的管理
(一)科研部门和课题负责人,做好文件材料日常积累工作,档案部门在业务上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档案部门参与科研项目的鉴定,并审查验收归档的文件材料,归档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符合要求,不予鉴定和验收。
(三)归档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不能上报科研成果。
(四)档案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归档。
(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物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