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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05-11-28 11:56:24

 

一、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账簿:日记账(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记账)、分户帐、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账卡、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年度会计预、决算报表、月、季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主要财务指标。

(四)其他资料:工资计算表、收据存、移交清册、销毁清册。

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会计档案,务必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二)归档的种类凭证的规格基本一致,折叠整齐,装订牢固。

(三)装订时应注意调节成册的厚薄,以利保管和查阅,每册封面要书写工整、编号清楚、加盖经办人印章。

(四)计档案的移交: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次年二月底以前,由各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进行整理,按规定保管期限,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分类编号法进行编目、组卷、登记装盒或加套。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保存二年,期满后由财务处负责专人列出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向厅档案馆移交,经档案馆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各留一份备查。

三、档案的管理

(一)财务处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平时收集积累、整理、保管工作。

(二)按《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编号办法》规定,按年度进行分类、编号、组卷,并登记上账。

四、利用与统计

(一)机关内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按照厅《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查阅。

(二)    查阅档案人员只限在指定地点查看,严禁拆卷、撕页、涂改、勾划、损坏,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报告有关领导给予处理。

(三)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查阅档案的利用效果进行登记。

(四)根据档案利用的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汇编各种数据资料做好服务工作。

(五)    加强档案的统计工作,及时收集档案利用的效益,并按时统计上报和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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