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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05-11-28 12:10:45

 

一、严格计算机的准入管理。处理档案业务工作的计算机,必须是本馆的计算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本馆档案业务工作,不得进入本馆局域网(内网)。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存储、复制私人材料。

二、严格计算机软件使用。不得运行与本馆业务无关的软件和程序,不得玩游戏软件。

三、加强网络管理。本馆计算机经馆长批准,方可联馆内局域网。本馆局域网内的计算机,不得联接其他任何网,内、外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经馆长批准,可指定专用计算机联接外网。

四、加强网络防护。计算机网络必须具备保密防护措施,网络和数据必须具有监视非法用户入侵、发现越权存取数据的能力。

五、加强病毒防范。外来磁(光)盘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后才能使用。计算机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病毒,并对杀病毒程序进行升级。任何人不得擅自研制、传播计算机病毒。

六、加强存贮介质的管理。工作用磁(光)盘要加强管理,用后及时装柜锁好,废弃的要粉碎处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复制、外借档案资料(数据)。

七、加强维修管理。修理或改装计算机要专人负责,原则上应在馆内维修,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硬盘后送修。

八、加强计算机室管理。工作人员要爱护和保养好机器设备,保持机房和机器的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要加强对计算机使用管理保密情况的检查,各室每月、馆每季度要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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