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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和保护

来源:  发布时间:2006-5-15 13:28:25

216、什么是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对未利用土地以及废弃的或利用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的、生物的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并加以充分、合理地利用的过程。

217、什么是土地开垦?

土地开垦一般指对未利用土地(如各类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等),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或综合措施,使其改造成为以种植、养殖为主的可持续利用的农用土地的社会生产实践活动。

218、什么是土地垦复?

土地垦复主要指对因各种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或自然、人为综合因素而造成破坏的、多年来耕种的或长期闲置、废弃的农业用地,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或综合措施,使其恢复成农业用地的社会生产实践活动。

219、什么是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一般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山、水、田、林、路、村等进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政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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