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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简介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号)的文件精神,厅下发了《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8]190号)文件,指定我馆为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行使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职责,并负责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及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筹建工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7月批准设立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实物地质资料室,编制3人。
二、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全省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规划、工作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筹建工作,对粤东、粤西、粤北、珠三角片的四个委托保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全省实物地质资料的收集、汇交、研究和提供服务利用;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及勘查区以往地质工作程度核查工作。
三、分类情况
实物地质资料分为岩心、标本、样品、光片、薄片、副样等。 |